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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社会性品行障碍

反社会性品行障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7 10:53:08          ★★★
编码:81.1 反社会性品行障碍
分类: (8)童年和少年期的多动障碍、品行障碍、情
  (81)品行障碍
诊断标准: 【症状标准】

(1)至少有下列3项:

①经常说谎(不是为了逃避惩罚);

②经常暴怒,好发脾气;

③常怨恨他人,怀恨在心,或心存报复;

④常拒绝或不理睬成人的要求或规定,长期严重的不服从;

⑤常因自己的过失或不当行为而责怪他人;

⑥常与成人争吵,常与父母或老师对抗;

⑦经常故意干扰别人。

(2)至少有下列2项:

①在小学时期即经常逃学(1学期达3次以上);

②擅自离家出走或逃跑至少2次(不包括为避免责打或性虐待而出走);

③不顾父母的禁令,常在外过夜(开始于13岁前);

④参与社会上的不良团伙,一起干坏事;

⑤故意损坏他人财产,或公共财物;

⑥常常虐待动物;

⑦常挑起或参与斗殴(不包括兄弟姐妹打架);

⑧反复欺负他人(包括采用打骂、折磨、骚扰及长期威胁等手段)。

(3)至少有下列1项:

①多次在家中或在外面偷窃贵重物品或大量钱财;

②勒索或抢劫他人钱财,或入室抢劫;

③强迫与他人发生性关系,或有猥亵行为;

④对他人进行躯体虐待(如捆绑,刀割,针刺、烧烫等);

⑤持凶器(如刀、棍棒、砖、碎瓶子等)故意伤害他人;

⑥故意纵火。

(4)必须同时符合以上第(1)、(2)、(3)项标准。

【严重标准】日常生活和社会功能(如社交、学习,或职业功能)明显受损。

【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6个月。

【排除标准】排除反社会性人格障碍、躁狂发作、抑郁发作、广泛发育障碍,或注意缺陷与多动障碍等。
ICD编码:F91.0;F91.1;F91.2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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