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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质性人格改变、习惯与冲动控制改变、性心理改变

器质性人格改变、习惯与冲动控制改变、性心理改变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4 16:36:41          ★★★
编码:0x.xx3 器质性人格改变、习惯与冲动控制改变、性心理改变
分类:
(0)器质性精神障碍
   第5位和第6位编码表示
诊断标准:
人格改变、习惯与冲动控制改变,或性心理改变可作为脑部疾病的残留障碍或伴随障碍,必须有器质性病因作为诊断依据,临床特点是病前的精神活动模式发生显著改变。

【症状标准】

(1)躯体、神经系统,及实验室检查的阳性所见,或脑部疾病病史;

(2)符合人格障碍、习惯和冲动控制改变,或性心理障碍的症状标准,并至少有下列1项:

①语速和语流明显改变,如以赘述或粘滞为特征;

②目的性活动能力降低,尤以耗时较久才能得到满足的活动更明显;

③认知障碍,如偏执观念、过分沉缅于某一主题(如宗教),或单纯以对或错来对他人进行僵化的分类;

④情感障碍,如情绪不稳、欣快、肤浅、情感流露不协调、易激惹,或淡漠;

⑤不可抑制的需要和冲动,不顾后果和社会规范;

⑥性行为改变;

(3)无意识障碍和明显记忆损害;

(4)无人格改变系其他原因所致的证据。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

【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6个月。

【排除标准】

(1)排除创伤后人格改变、脑震荡后综合征、脑炎后综合征;

(2)排除人格障碍、习惯和冲动控制障碍、性心理障碍。

【说明】包括额叶综合征、额叶切断综合征、器质性假性病态人格改变。
ICD编码:F07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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