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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衰弱

神经衰弱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7 10:10:47          ★★★
编码:43.5 神经衰弱
分类:
(4)癔症、应激相关障碍、神经症
   (43)神经症
诊断标准:
指一种以脑和躯体功能衰弱为主的神经症,以精神易兴奋却又易疲劳为特征,表现为紧张、烦恼、易激惹等情感症状,及肌肉紧张性疼痛和睡眠障碍等生理功能紊乱症状。这些症状不是继发于躯体或脑的疾病,也不是其他任何精神障碍的一部分。多缓慢起病,就诊时往往已有数月的病程,并可追溯导致长期精神紧张、疲劳的应激因素。偶有突然失眠或头痛起病,却无明显原因者。病程持续或时轻时重。近世纪,神经衰弱的概念经历了一系列变迁,随着医生对神经衰弱认识的变化和各种特殊综合征和亚型的分出,在美国和西欧已不作此诊断,CCMD-3工作组的现场测试证明,在我国神经衰弱的诊断也明显减少。

【症状标准】

(1)符合神经症的诊断标准;

(2)以脑和躯体功能衰弱症状为主,特征是持续和令人苦恼的脑力易疲劳(如感到没有精神,自感脑子迟钝,注意不集中或不持久,记忆差,思考效率下降)和体力易疲劳,经过休息或娱乐不能恢复,并至少有下列2项:

①情感症状,如烦恼、心情紧张、易激惹等,常与现实生活中的各种矛盾有关,感到困难重重,难以应付。可有焦虑或抑郁,但不占主导地位;

②兴奋症状,如感到精神易兴奋(如回忆和联想增多,主要是对指向性思维感到费力,而非指向性思维却很活跃,因难以控制而感到痛苦和不快),但无言语运动增多。有时对声光很敏感;

③肌肉紧张性疼痛(如紧张性头痛、肢体肌肉酸痛)或头晕;

④睡眠障碍,如入睡困难、多梦、醒后感到不解乏,睡眠感丧失,睡眠觉醒节律紊乱;

⑤其他心理生理障碍,如头晕眼花、耳鸣、心慌、胸闷、腹胀、消化不良、尿频、多汗、阳痿、早泄,或月经紊乱等。

【严重标准】病人因明显感到脑和躯体功能衰弱,影响其社会功能,为此感到痛苦或主动求治。

【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至少已3个月。

【排除标准】

(1)排除以上任何一种神经症亚型;

(2)排除分裂症、抑郁症。

【说明】

(1)神经衰弱症状若见于神经症的其他亚型,只诊断其他相应类型的神经症;

(2)神经衰弱症状常见于各种脑器质性疾病和其他躯体疾病,此时应诊断为这些疾病的神经衰弱综合征。
ICD编码: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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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码:43.9 其他或待分类的神经症
分类:
(4)癔症、应激相关障碍、神经症
   (43)神经症
诊断标准:
【诊断标准】

(1)指病人主诉的症状主要不是通过自主神经系统中介,并仅仅局限于身体的特定系统或部位;

(2)在时间上与应激性事件或与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密切相关并能引起对病人注意的明显增加(人际关系或医疗方面)的主诉症状,例如疼痛、肿胀感、皮肤蚁行感以及感觉异常(麻刺感或麻木感);

(3)通过检查表明并非躯体疾病所致;

(4)咽喉部哽咽感引起吞咽困难等各种形式的吞咽困难;心因性斜颈及其他痉挛性障碍(不包括Tourette综合征等属于童年或少年期抽动障碍者);心因性瘙痒症(不包括特殊皮肤损害,如,斑秃、皮炎、湿疹、或心因性荨麻疹);心因性痛经(不包括性交疼痛或性冷淡等),也归属本类。

ICD编码:F48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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