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衰弱
本障碍的表现形式有很大的文化差异,其两种主要类型彼此有相当的重叠。一种类型的特点是主诉用脑后倍感疲倦,常伴有职业成就或应付日常事务效率一定程度的下降。关于精神疲惫典型的描述是:使人分心的联想或回忆令人不快地闯入脑中,注意集中困难,整个思维活动没有效率。另一类型的特点是:在轻微的体力劳动后即感虚弱和极为疲乏,伴以肌肉疼痛和不能放松。两型中都有各种不快的躯体感觉,常见的如:头昏、紧张性头痛、普遍的不安定感。此外还有一些常见表现:为脑力和躯体状况的下降而烦恼、易激惹、快感缺失、各种轻度的抑郁和焦虑。常有入睡和中段睡眠紊乱,但也可能表现为睡眠过度。
诊断要点
确诊需以下各条:
(a)或为用脑后倍感疲倦的持续而痛苦的主诉;或为轻度用力后身体虚弱与极度疲倦的持续而痛苦的主诉;
(b)至少存在以下两条:
一肌肉疼痛感
一头昏
一紧张性头痛
一睡眠紊乱
一不能放松
一易激惹
一消化不良
(C)任何并存的植物神经症状或抑郁症状在严重度和持续时间方面不足以符本分类系统中更为特定障碍的标准。
包含:疲劳综合征
鉴别诊断:
在许多国家,神经衰弱一般不用作诊断类别。许多过去诊断为神经衰弱的病例,符合现在抑郁障碍或焦虑障碍的标准。但对有些病例,采用神经衰弱的描述比任何其它的神经症性综合征都更为合适,这种情况在某些文化中更为常见。在采用神经衰弱的诊断类别时,首先应排除抑郁性疾病和焦虑障碍。本综合征的突出特征是病人强调疲劳感和虚弱,为脑力活动和体力活动效率下降而担忧(躯体形式障碍不同,病人有关躯体疾病的主诉和先占观念主宰临床相)。如果神经衰弱综合征发生于躯体疾病之后(特别是流感、病毒性肝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躯体疾病的诊断也应记录。
不含:虚弱NOS(R53)
黑晕(Z73.0)
不适和疲劳(R53)
病毒感染后疲劳综合征(G93. 3)
精神衰弱(F48.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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