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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行障碍-DSM-IV

品行障碍-DSM-IV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17 11:05:58          ★★★
品行障碍

312.8     

   A.侵犯他人基本权利或违犯与年龄相称的主要社会准则的,持久反复发生的不良行为,具有下列标准之3以上(在过去12月内),其中至少1项发生在6月之内。
    对人或动物的攻击行为:
    (l)常威胁、恐吓他人;
    (2)常殴斗;
    (3)曾使用能使他人产生严重躯体损伤的武器(例如短棍、砖块、破并、刀子、枪);
    (4)曾使他人躯体受虐待;
    (5)曾使动物躯体受虐待;
    (6)曾经抢劫路人(例如背后袭击、抢钱袋、勒索、武装抢劫);
    (7)曾胁迫对方进行性行为;
    损坏财物:
    (8)故意纵火企图造成严重损失;
    (9)故意破坏他人财物(除纵火外);
    欺诈或偷窃:
    (10)破门进入他人的房屋或汽车;
    (11)常说谎以取得好处或者是为了逃避责任(骗子);
    (12)曾偷窃值钱财物(例如,并不是破门而入的偷窃;伪造膺品);
    严重违犯准则:
    (13)常在外过夜,即使父母禁止也是如此,起自13岁以前;
    (l4)曾至少有2次晚上逃离家在外过夜(或1次长期不归);
    (15)常逃学,起自13岁以前。
    B.行为问题已明显影响社交、学业、或工作。
   C.如年龄已超过18岁,尚不符合反社会人格障碍诊断标准。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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