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南京心理咨询网 > 频道中心 > 诊断标准 > CCMD-3 > 正文

持续性心境障碍

持续性心境障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4 16:56:22          ★★★
编码:33 持续性心境障碍
分类:
(3)心境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
   (33)持续性心境障碍
诊断标准:
ICD编码:F34
[关闭窗口]        [回到页首]
编码:33.1 环性心境障碍
分类:
(3)心境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
   (33)持续性心境障碍
诊断标准:
【症状标准】反复出现心境高涨或低落,但不符合躁狂或抑郁发作症状标准。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较轻。

【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2年,但这2年中,可有数月心境正常间歇期。

【排除标准】

(1)心境变化并非躯体病或精神活性物质的直接后果,也非分裂症及其他精神病性障碍的附加症状;

(2)排除躁狂或抑郁发作,一旦符合相应标准即诊断为其他类型情感障碍。

ICD编码:F34.0
[关闭窗口]        [回到页首]
编码:33.2 恶劣心境
分类:
(3)心境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
   (33)持续性心境障碍
诊断标准:
【症状标准】持续存在心境低落,但不符合任何一型抑郁的症状标准,同时无躁狂症状。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较轻,自知力完整或较完整。

【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2年,在这2年中,很少有持续2个月的心境正常间歇期。

【排除标准】

(1)心境变化并非躯体病(如甲状腺机能亢进症),或精神活性物质导致的直接后果,也非分裂症及其他精神病性障碍的附加症状;

(2)排除各型抑郁(包括慢性抑郁或环性情感障碍),一旦符合相应的其他类型情感障碍标准,则应作出相应的其他类型诊断;

(3)排除抑郁性人格障碍。

ICD编码:F34.1
[关闭窗口]        [回到页首]
编码:33.9 其他或待分类的持续性心境障碍
分类:
(3)心境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
   (33)持续性心境障碍
诊断标准:
ICD编码:F34.8;F34.9
[关闭窗口]        [回到页首]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TOP:向上】【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5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发表评论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信息搜索

咨询预约

  • 咨询预约
  • 咨询预约
  • 业务合作

南京心理咨询中心,南京心理咨询师,南京心理诊所,南京心理咨询,心理咨询,最好的心理咨询中心 森知公司版权所有 Copyright © http://www.025xl.com


中心地址:南京市龙蟠中路329号(陶然苑)1206室 (南京电视台对面) 预约电话:025-84470026 84683302 E-mail:025XL@163.com

苏ICP备09041759号 常年法律顾问 许乃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