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偏好障碍>>性施虐与性受虐症
以向性爱对象施加虐待或接受对方虐待,作为性兴奋的主要手段。其手段为捆绑、引起疼痛和侮辱等,甚至可造成伤残或死亡。提供这种行为者为性施虐症。以接受虐待行为来达到性兴奋者为性受虐症。 【诊断标准】 (1)一种性活动偏爱,可为接受者(受虐狂),或提供者(施虐狂),或两者都有,并至少有下列1项:①疼痛;②污辱;③捆绑; (2)施虐-受虐行为是极为重要的刺激来源或为满足性欲所必需; (3)至少已持续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