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障碍
一种主观痛苦和情绪紊乱的状态,通常妨碍社会功能和操作,出现于对明显的生活改变或应激性事件(包括患有或可能患严重躯体疾病)的后果进行适应的期间。应激源可能是影响了个体社会网络的完整性(经由居丧或分离体验),或影响到较广泛的社会支持系统及价值系统(移民或难民状态)。应激源可仅涉及个体本人,也可以是影响其所属团体或社区。
与F33.一中的其它障碍相比,个体的易感性在适应障碍的发生与表现形式上起更大的作用。但是,我们仍就假定,如果没有应激源,也就不会发生这种情况。临床表现各式各样,包括抑郁、焦虑、烦恼(或上述各症状的混合),感到对目前处境不能应付,无从计划,难以继续,此外,还有一定程度的日常事务中的功能缺损。患者可能感到易于做出出人意料的举动或突发暴力行为,但这种情况极少真正发生。不过,品行障碍(如攻击或非社会行为)可为伴随特征,尤其是在青少年。任何症状本身在严重程度和突出程度上都不足以满足更为特定的诊断。在儿童,可重新出现尿床、稚尸稚气地说话、吸吮手指等,这些退行性现象通常是整个症状的一部分。如果这些特征占优势,应采用F43.23。
起病通常在应激性事件或生活改变发生后1个月之内,除长期的抑郁性反应(F43.21)外,症状持续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若症状持续时间超出这一阶段,诊断则应根据表现的临床相作相应改动,任何持续的应激可采用ICD-10第二十一章中Z编码记录。
如果因正常居丧反应就诊于医疗或精神科机构,而出现的反应在个体所在文化中是恰当的,且持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则不采用这些编码,在ICD-10中第H十一章中编码,如263. 4(家庭成员失踪或死亡)再加上271.9(咨询)或273.3(未在它处归类的应激)。任何视为异常的悲哀反应,无论其长短,均应编码为F43.22、F43.23、F43.24或F43.25。更为强烈且持续超过6个月的悲哀反应归于F43.21(长期的抑郁性反应)。
诊断要点
诊断有赖于认真评价以下关系;
(a) 症状的形式、内容、严重度;
(b)既往病史和人格;
(C)应激性事件、处境或生活危机。
必须清楚确定上述第三个因素的存在,并应有强有力的证据尽管可能带有推测性)表明,如果没有应做就不会出现障碍。如果应激源较弱,或者不能证实时间上的联系(不到2个月),则应根据呈现的特征在它处归类。
包含:文化休克
悲哀反应
儿童住院症
不含:儿童分离焦虑障碍(F93.O)
如果满足适应障碍的标准,还可用第5位数码标明临床形式或突出特 征。
F43.20 短暂抑郁性反应
持续不超过1个月的短暂的轻度抑郁状态。
F43.21 长期的抑郁性反应
轻度抑郁状态,发生于处在长期的应激性情境中,但持续时间不超过2年。
F43.22 混合性焦虑和抑郁性反应
焦虑和抑郁郁明显,但未达到混合性焦虑抑郁障碍(F41.2)或混合性焦虑障碍(F41.3)中所标明的程度。
F43.23 以其它情绪紊为主
症状表现涉及几种类型的情绪,如焦虑、抑郁、烦恼、紧张、愤怒。焦虑和抑郁症状可符合混合性焦虑抑郁障碍(F41.2)或其它混合性焦虑障碍(F41.3)的标准,但它们的突出程度还不足以诊断为更为特异的抑郁或焦虑障碍。在儿童,同时存在尿床、吸吮手指等退行性行为的反应,也采用这一类别。
F43.24 以品行障碍为主
主要紊乱表现在品行方面,如:少年的悲哀反应引起攻击性或非社会化行为。
F43.25 混合性情绪和品行障碍
情绪方面的症状与品行障碍同样突出。
F43.28以其它特定症状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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