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6.3X
A.呈现2次以上重性抑郁发作。 注:作为 2次单独的发作,其间期至少为连续 2月,在此期间的表现不符合重性抑郁发作的标准。 B.此重性抑郁发作不可能归于分裂情感性障碍,也不是叠加于精神分裂症、精神分裂样障碍、妄想性精神障碍、或他处来注明的精神病性障碍。 C.从来没有过躁狂发作、混合性发作、或轻躁狂发作。注:这一条排除标准不适用于所有因物质或治疗所致躁狂样、混合样、或轻躁狂样发作,也不适用于一般躯体情况所致直接生理性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