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2.89
A.最近有意地应用或短暂地大剂量地暴露接触某种挥发性吸入物(除了麻醉气体及短时作用扩血管药之外)。 B.正在应用或正接触挥发性吸入物之时或刚应用或接触之后,产生了临床上明显的适应不良行为或心理改变(例如好斗、攻击、淡漠、判断缺损、社交或职业功能缺损)。 C.正在吸入应用或接触时,或刚吸入或接触之后,出现下列2项以上: (l)头昏: (2)眼球震颤; (3)协调不良; (4)言语含糊不清; (5)步态不稳; (6)嗜睡; (7)反射减退; (8)精神运动性迟缓; (9)震颤; (10)全身肌力软弱; (11)视力模糊或复视; (12)木僵或昏迷; (13)欣快 D.这些症状并非由于一般躯体情况所致,也不可能归于其他精神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