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符合重性抑郁发作标准 注:必须包括A1标准:抑郁心境。不包括应归于精神分裂症阴性症状或药物治疗副反应的表现。 B.是叠加于或仅发生于精神分裂症残留期的重性抑郁发作。 C.并非由于物质或一般躯体情况所致的直接生理效应。
A.至少一年以上逐渐发生以下各项: (l)工作或学习成绩显著下降; (2)阴性症状(如情感平淡、言语贫乏、及意志减退)逐渐出现并逐渐加重; (3)人际交流差、在社交上显得孤独隔离、或明显的社交退缩。 B.从来没有达到精神分裂症A的标准。 C.这些症状不可能归于分裂型或分裂样人格障碍、某种精神病性障碍、某种心境障 碍、某种焦虑障碍、某种痴呆、或精神发育迟缓、也不是由于物质或一般躯体情况所致之直接生理效应。
A.过去几年中大多数月经周期时,在黄体期的这本一星期的大多数时间呈现以下5项以上症状,而在卵泡期一开始的几天之内开始缓解,在此后一直表现正常以至下一周期。5项症状必须包括(l)、(2)、(3)、(4)中的任1项: (l)显著的心境抑郁、绝望感、或自我懊悔的想法; (2)显著的焦虑、紧张、“不耐烦”感; (3)显著的感情脆弱(例如,感到突然悲伤或眼泪汪汪,或对被拒绝十分敏感); (4)持久显著的愤怒或激惹,或人际关系矛盾冲突加重; (5)对日常活动兴趣减低(例如,工作、学习、朋友、爱好); (6)主观感觉思想难以集中; (7)倦睡、易疲倦、或显著缺乏精力; (8)食欲显著改变,吃得过多,或挑食; (9)睡眠过多或失眠; (10)主观感觉到即将崩溃或失去控制; (11)其他躯体症状,例如乳房胀痛、头痛、关节肌肉疼痛、“发胀”感、体重增加。 B.明显影响工作或学习,或影响日常社交活动及与他人关系(例如,回避社交活动, 工作或学习的效率及成绩减退)。 C.并不只是其他精神障碍的症状的恶化加重,例如重性抑郁障碍、惊恐障碍、心境恶劣障碍、或某种人格障碍(虽然可以叠加于任一种障碍之上)。 D.标准A、B、及C应在至少2个连续周期,予以逐日观察记录,并加以肯定(在肯 定之前可以暂作出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