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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症-DSM-IV

精神分裂症-DSM-IV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17 10:48:43          ★★★
精神分裂症

   

        A.特征性症状:下列2项以上,均应在一月内的(如经有效成功的治疗,限期可以较短)显著较长时间里呈现。
        (1)妄想;
        (2)幻觉;
        (3)言语紊乱(例如,常常乱扯(“出轨”)或散漫);
        (4)明显的紊乱或紧张症行为;
        (5)阴性症状,即情感平谈、言语贫乏、或意志减退。
      注:如妄想荒谬怪异,或幻觉是对患者的行为或思想作实况广播样的评议,或有2个以上声音在互相对话,则仅需1项便已足够。
B.社交或职业功能不良:自起病以来在显著较长时间内,一个以上重要方面的功能
(如工作、人际关系、或自我照料)明显地较起病前差得多(如起病于童年或青少年,则为未能达到应有的人际关系、学业、或职业水平)。
    C.病期:病情的持续性表现至少持续6月。此6月应包括至少1月符合A标准(即急性期症状)的症状(如经有效成功的治疗,限期可较短),可包括前驱或残留期。在前驱或残留期中,病情可表现为仅有阴性症状或A所列2项以上较轻表现的症状(例如,古怪想法,不寻常的知觉体验)。
    D.排除心境障碍及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及伴有精神病性表现的心境障碍均已排除,因(1)既无重性抑郁、躁狂、或混合发作同时出现于急性症状期,(2)而且,如在急性症状期出现情感(心境)发作,其持续时期与急性期或残留期相比均明显较短。
    E.排除物质或一般躯体情况:此病情并非由于某种物质(例如,某种滥用药物,某种治疗药品)或由于一般躯体情况所致之直接生理效应。
    F.与广泛性发育障碍的关系:如有婴幼儿孤独症或其他广泛性发育障碍的病史,除非出现至少一月(如经有效成功的治疗,限期可较短)的明显妄想或幻觉,否则不作精神分裂症附加诊断。
长期病程的分类(仅适用于急性期症状起病之后至少一年病或者):
    发作性,伴有发作间期残留症状者(发作的定义是明显的精神病性症状的再度出现);也可注明是否伴有明显阴性症状
    发作性,发作期间没有残留症状
    持续性,(在观察期间一直呈现明显的精神病性症状);也可注明是否伴有明显阴性症状
    单次发作,部分缓解;也可注明是否伴有明显阴性症状
    单次发作,充分缓解
    其他或未注明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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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执型

295.30   

    是符合以下标准的一种精神分裂症类型
    A.沉湎于一种或几种妄想,或常有幻觉;
    B.下列表现均不明显:言语紊乱,行为紊乱、紧张症行为、或情感平谈或不适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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紊乱型

295.10   

   是符合下列标准的一种精神分裂症类型:
    A.下列均很明显;
    (l)言语紊乱;
    (2)行为紊乱;
    (3)情感平谈或适切;
B.不符合紧张症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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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张症型

295.20   

    是临床表现主要为下列2项以上的一种精神分裂症类型:
     (l)不能动作,表现为僵住(包括蜡样屈曲)或木僵;
     (2)动作过多(明显元目的地,也不受外界刺激所影响);
     (3)极度违拗(明显地对所有指令都作无目的的反抗,或维持某种僵硬姿势抗拒移动改变)或缄默;
    (4)特殊的自主动作,表现为作态(自愿处于不合适或怪异的姿态),刻板动作,明显的装相,或明显的扮鬼脸;
(5)模仿言语或模仿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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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定型

295.90   

 符合精神分裂症A标准,但又不符合偏执型、紊乱型、或紧张症型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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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留型

295.60   

  是符合下列标准的一种精神分裂症类型:
      A缺乏明显妄想、幻觉、紊乱言语、明显紊乱的行为或紧张症行为;
      B.一直有精神分裂症的迹象,例如是现阴性症状,或列个精神分裂症A标准的2项以上症状,只是较轻的类型(例如,古怪想法,不寻常知觉体验)。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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