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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久的人格改变,不是由于脑损害及疾病所致总论诊断要点

持久的人格改变,不是由于脑损害及疾病所致总论诊断要点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17 11:24:11          ★★★
持久的人格改变,不是由于脑损害及疾病所致总论诊断要点

   

  这组诊断包括成人人格和行为障碍,它们是灾难或长期的严重应激后,或严重的精神科疾患后,发生在那些既往无人格障碍史的个体上。只有当我们有证据,表明个体对环境和对自身的感知、思维和交往方式上发生了确定而持久改变时,才能作出这一诊断。人格改变应当十分显著,伴有固定的适应不良的行为,而这种行为在致病性经历出现前并不存在。这一改变并非其它精神障碍的表现,也不是其它先行精神障碍的残留症状。这种持久的人格最常见于严重的创伤性经历之后,但也可在严重,反复发作或持续的精神障碍之后形成。这种获得性人格障碍与由于应激、紧张或精神病后使原有的人格障碍暴露或加重的鉴别很困难。只有人格改变表现为一种恒定的和不同的生活方式,在病因上可追溯到存在有广泛的、极为严重的创伤性经历时,才能作出人格改变的诊断。如果人格障碍继发于脑损害或脑部疾病,则不应做出此诊断。(应代之以类别F07.0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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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与冲动障碍总论诊断要点

   

  这一类别包括那些未在其它条目下归类的特定的行为障碍。其特征为无清楚的合理的动机而反复出现的行为,对他人及自己的利益都有损害。病人自称这种行为带有冲动性,无法控制。导致这种状况的原因还不清楚。这类障碍被划分在一起,并非因为它们具有其它重要特征,而是由于许多描述都很相似。按照常规,习惯性过度饮酒或服药(F10-F19)及与性和进食有关的冲动和习惯障碍(F65.-)(F52.一)并不包括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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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63.0  病理性赌博

   

  这一障碍表现在个人生活中占据统治地位的、频繁反复发作的赌博行为,且行为对社会、职业、财产及家庭价值观念与义务都造成损害。
    
  这一障碍的受害者会置工作于不顾,债台高筑,为得到金钱而撒谎、违法,或躲避偿还债务。他们自称对赌博有一种难以控制的强烈的渴望,脑子总不断浮现赌博的想法、赌博的行为以及赌博的场面。在生活处于应激状态时,这种向往和专注往往会加剧。
    
  这种障碍也被称之为“强迫性赌博”,但是这一术语并不太合适,因为这一行为从专业角度来说并不是强迫性的,这一障碍与强迫性神经症也并无联系。

  诊断要点
    
  这一障碍的关键特征为:持续反复的赌博,尽管已造成了消极的社会后果如贫困、家庭关系恶化、个人生活被打乱等,赌博行为仍持续而且常常会加重。
    
  包含:强迫性赌博
    
  鉴别诊断病理性赌博应与下列情况相鉴别。
    
  (a)赌博与打赌(Z72. 6)(频繁的打赌是为了寻求刺激,或是企图获得金钱;属于打赌这一类别的人一旦面临重大损失或其他不利影响时,较容易中断这种习惯);
     
  (b)躁狂病人的过度赌博(F30.-)
    
  (C)社会病态人格者的赌博(F60.2)(存在社会行为的广泛持续的紊乱,表现在行为上为攻击性或显示出对他人的幸福或感情显著缺乏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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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63.1  病理性纵火(纵火狂)

   

  这一障碍的特征为无明显动机多次地实施、或企图纵火烧毁财物或其它物品,对与火和燃烧有关的事物存在持续的关注。这种人对灭火器及其它灭火设备、与着火有关的事物以及召唤消防队有异常的兴趣。

  诊断要点
    
  关键特征为:
    
  (a)反复纵火,没有任何明显的动机,如得到金钱、报复或政治极端主义。
    
  (b)对观看着火有强烈的兴趣。
    
  (C)在采取行动之前有不断增加的紧张感,在付诸实施后马上有强烈的兴奋。
    
  鉴别诊断病理性纵火应与下列情况相鉴别:
    
  (a)无精神科障碍表现的故意纵火(这种情况下都有明显的动机)(Z03.2需观察的可疑精神障碍)
    
  (b)有品行障碍的青少年纵火(F91.1),同时还有其它行为障碍的证据如偷窃、攻击或逃学。
    
  (C)有社会病态人格的成年人纵火(F60.2)伴有其它持续的社会行为紊乱的证据,如攻击、或其它表现如对他人利益和感情缺乏关心。
    
  (d)精神分裂症患者纵火(F20.-)典型的纵火是对妄想观念或命令性幻听的反应。
    
  (e)器质性精神障碍患者纵火(F00-09),失火是由于意识模糊、记忆力减退、或对行为后果缺乏认识,或以上各种因素的综合影响而意外发生。
    
  痴呆或急性器质性状态也可导致非故意的纵火,急性醉酒、慢性酒瘾或其它药物中毒(F10-19)也是可能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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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63. 2   病理性输态(依恋过)

   

  这一障碍的特征为:反复的无法克制的偷窃冲动,并不是为了本人使用或获取钱财。取而代之的是患者将这些物品丢弃、送人或收获。

  诊断要点
    
  在行动前有一种不断增长的紧张感,在偷窃中和紧接于偷窃后有一种满足感。尽管患者也通常试图隐瞒偷窃行为,却并不抓住一切机会。偷窃是单独进行的,没有同伙。在商店行窃(或其它地点)的间歇期可能会表现出焦虑、沮丧及内疚,但这并不会阻止他重复这类行为。只符合这些描述,而不是继发于下列障碍之一的病例,并不很常见。
    
  鉴别诊断:病理性偷窃应与下列情况相鉴别:
    
  (a)无精神障碍表现的反复在商店行窃,行窃时计划周密,且有明显的个人获利的动机(Z03.2,需观察的可疑精神障碍);
    
  (b)器质性精神障碍(F00F09),由于记忆减退和其它种类的智能损害使病人反复不为商品付款。
    
  (c)抑郁性障碍伴有偷窃(F30-F33);有些抑郁病人偷东西,在抑郁障碍持续时会反复出现这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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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63.3 拨发狂

   

  这一障碍的特征是,由于反复的无法克制的拔掉毛发的冲动,导致引人注目的头发缺失。技发前通常有不断增长的紧张感,事后会有轻松感或满足感。如果拔头发是由于事先有皮肤炎症,或作为妄想或幻觉的一种反应,那么此诊断不成立。
    
  不含:伴有拔发的刻板性运动障碍(F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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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63.8 其它习惯与冲动障碍

   

  这一类别用于其它持续的反复出现的适应不良性行为,它并非继发于已知的精神科综合征,表现为反复不能克制做出这种行为的冲动,在前驱期有一段紧张感,在实施这种行为时有轻松感。
    
  包含:间歇性暴发性(行为)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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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63.9 习惯与冲动障碍,未特定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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