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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离性运动和感觉障碍-诊断标准

分离性运动和感觉障碍-诊断标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17 12:29:49          ★★★
分离性运动和感觉障碍

   

    在这些障碍中存在着运动丧失或运动功能受妨碍,或感觉丧失(常为皮肤感觉)。虽然找不到可解释症状的躯体疾患,但病人的表现犹如确患躯体疾病。所见症状常反映出病人关于躯体障碍的概念,与生理和解剖学原理并不相符。此外,通过对病人精神状态和社会处境的评定,通常可以发现,功能丧失所致的残疾有助于病人逃避不愉快的冲突,或是间接反映出病人的依赖或怨恨。虽然他人能很清楚地看到所存在的问题和冲突,病人对此一概否认,他们把所有痛苦都归咎于症状或症状引起的残疾。

    各类症状所致残疾的程度因时而异,取决于在场人数的多少和类型,以及病人的情绪状态。换言之,除了保持不变的运动或感觉丧失这一不能随意控制的核心表现,还有数量不等的寻求注意行为。

    在有些病人,症状的产生与心理应激关系密切,而在有的病人却找不到这种联系。有时病人可突出表现为对严重的残疾冷静的接受(“漠然置之”),但这种情况不普遍,有些适应良好的个体在面临十分严重的躯体疾病时也可表现为冷静的接受。

    常可发现病前人际关系和人格的异常。病人表现出来的症状可能与其关系密切的亲友所患躯体疾病相象。这些障碍中程度较轻和短暂的形式常见于少年,尤其是少女,而慢性表现形式多见于年轻成人。少数人形成反复再现的模式,总是以出现这些障碍作为对应激的反应,这类人到了中、老年时期仍可有这种表现。

    单纯涉及感觉丧失的障碍都包括在此,涉及疼痛或以植物神经系统为中介的其它复杂感觉的障碍,归于躯体形式障碍(F45.-)。

    诊断要点

    对于神经系统疾病患者,或家庭和社会关系正常及既往适应良好的个体,作这一诊断时,应极为慎重。

    确诊需要:

    (a)不存在躯体障碍的证据; 

     (b)对病人的心理社会背景及人际关系应有充分了解,从而有可能
对障碍形成原因作出有说服力的推断。

    如果对存在或可能存在躯体障碍有任何疑问,或无从理解障碍为什么
会发生,诊断应保留为可能诊断或暂时诊断。只要有疑问或不是十分确定,就要时刻记住其后发生严重躯体或精神障碍的可能。

    鉴别诊断

    一些进行性神经科疾病,特别是多发性硬化和系统性红斑狼疮,在早期可与分离性运动和感觉障碍混淆。在多发性硬化症的早期,有些病人表现出痛苦和寻求注意的行为反应,这些使鉴别非常困难。为了澄清诊断,需要相对较长时间的观察和评定。

    多种及含糊不清的躯体主诉应在它处归类,如。躯体形式障碍(F45.-),或神经衰弱(F48. 0)。

    在精神分裂症或重度抑郁等重性精神障碍中也可见孤立的分离性症状,但上述重性精神障碍通常很突出,在诊断上应优先于分离性症状。

    蓄意模仿的运动和感觉丧失一般很难与分离性障碍鉴别。决断有赖于细致的观察及对病人的全面了解,包括人格、发病所在环境、康复或持续残疾各是什么后果。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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