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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性障碍总论  诊断要点

强迫性障碍总论  诊断要点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17 12:33:12          ★★★
强迫性障碍总论  诊断要点

   

    本障碍的基本特征是反复出现的强迫思维或强迫动作〔为简单起见,提到症状时用强迫(Obsessional)代替强迫一强制(Obsessive-compulsive)〕。强迫思维是以刻板形式反复进入患者头脑中的观念、表象、或冲动,它们几乎总是令人痛苦的(因为内容为暴力、猖亵、淫诲方面的或仅仅因为患者认为其内容毫无意义)。患者往往试图抵制,但不成功。然而,虽然这些思维并非自愿且令人反感,患者认为它是属于自己的。强迫动作或仪式是一再出现的刻板行为。从根本上讲,这些行为既不能给人以愉快,也无助于完成有意义的任务。患者常将其视为能防范某些客观上不大可能的事件,且他们认为事件对患者有害或者是患者造成的危害事件。这种行为通常(但并非总是如此)被患者认为是无意义的或无效的,且反复企图加以抵抗。在病程漫长的病例,抵制可能十分微弱。往往存在植物性焦虑症状;不过,不伴明显植物神经兴奋的内在紧张或心理紧张的痛苦感也很常见。强迫症状,特别是强追思维,与抑郁有密切关系。有强迫障碍的人常存在抑郁症状,患复发性抑郁障碍(F33.一的人在抑郁发作时也可有强迫思维。无论在哪种情况下,抑郁症状的加重或减轻一般会伴有强迫症状严重度的平行变化。

    强迫障碍在两性发生率相同,患者的人格常带有突出强迫反应性特征。发病多在童年或成年早期;病程多变。若不存在明显的抑郁症状,转成慢性的可能性更大。

    诊断要点:

    要作出肯定诊断,必须在连续两周中的大多数日子里存在强迫症状或强迫动作,或两者并存。这些症状引起痛苦或妨碍活动。

    强迫症状应具备以下特点:

    (a)必须被看作是患者自己的思维或冲动;

    (b)必须至少有一种思想或动作仍在被患者徒劳地加以抵制,即使患者不再对其他症状加以抵制;

    (C)实施动作的想法本身应该是令人不愉快的(单纯为缓解紧张或焦虑不视为这种意义上的愉快);

    (d)想法、表象、或冲动必须是令人不快地一再出现。

    包含:强迫症(anankaStic)神经症

         强迫神经症

         强迫一强制神经症

    鉴别诊断:

    由于抑郁障碍与强迫障碍经常同时存在,两者的鉴别可能很困难。对于急性发作的障碍,优先考虑首先出现的症状;如果两组症状都存在且都不占优势,一般最好将抑郁视为原发。对于慢性障碍,单独存在的那组症状中出现最频繁的应优先考虑诊断。

    偶尔的惊恐发作或轻微的恐怖症状无碍于诊断。但是,见之于精神分裂症、TOUrett氏综合征、器质性精神障碍的强迫症状应视为这些障碍的一部分。

    虽然强迫思维与强迫动作经常并存,在某些个体辨认出究竟哪一组症状占优势是有用的,因为二者对不同的治疗方法反应不同。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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