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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裂情感性障碍诊断要点

分裂情感性障碍诊断要点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17 16:24:52          ★★★
分裂情感性障碍诊断要点

   

    为一种发作性障碍。情感性症状与分裂性症状在疾病的同一次发作中都很明显,两种症状多为同时出现或至多只差几天。本类障碍与典型心境〔情感性)障碍(F30-F39)及精神分裂症(F20-F24)的关系尚未确定,之所以给本症单独的目录是因为它十分常见,不容忽视。情感性症状附加干预先存在的精神分裂症性疾病或组成其一部分,或与精神分裂症或其它持续性妄想性障碍共存或交替出现时,在F20-F29的适当类别中归类。情感性障碍与心境不协调的妄想或幻觉(F30.2,F31.2,F31.5,F32.3或F33.3)本身并不能诊断为分裂情感性障碍。

    反复分裂情感性发作的患者(尤其是那些具有躁狂症状而非抑郁症状者)通常能完全缓解,仅极少数发展成缺损状态。

    诊断要点

    只有在疾病的同一次发作中,明显而确实的分裂性症状和情感性症状同时出现或只差几天,因而该发作既不符合精神分裂症亦不符合抑郁或躁狂发作的标准,此时方可作出分裂情感性障碍的诊断。本术语不适用于仅在疾病的不同发作中分别显露出精神分裂症及情感性症状之病人,例如,精神分裂症病人在精神病性发作的余波中往往出现抑郁症状(见精神分裂症后抑郁(F20.4)。有些病人出现反复的分裂情感性发作,可为躁狂型或抑郁型,也可为两型之混合。另一些病人可在典型的躁狂或抑郁发作之间插入一到两次的分裂情感性发作,对于前一种情况,分裂情感性发作是恰当的诊断;而后者只要在其它方面临床相典型,则偶然出现的分裂情感性发作并不能推翻双相情感性障碍或反复发作性抑郁障碍的诊断。

    包含:(短暂)反应性精神病NOS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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