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性障碍以基本的和特征性的思维和知觉歪曲、情感不恰当或迟钝为总体特点。通常意识清晰、智能完好,但在疾病过程中可出现某些认知损害。本症影响到使正常人保持个体性、唯一性和自我导向体验的最基本功能。病人常感到其最深层的思维、情感和行为被他人所洞悉或共享,由此可产生解释性妄想,认为自然或超自然的力量往往以奇怪的方式在影响自己的思维和行为。病人可视他(或她)自己为所发生一切事件的核心。幻觉,尤其是听幻觉很常见,并可评论病人的行为和思维。知觉障碍常为其它形式的:颜色或声音可过分鲜明或改变了性质,平常事物的无关特性显得比整个客体或处境还重要。疾病早期还常出现困惑感,往往使病人相信日常处境具有专门针对自己的特殊的,通常为凶险的意义。在典型的精神分裂症性思维障碍中,某一整体概念的外围和无关特性被放到了首要位置(它们在正常导向的精神活动中受到抑制),用于替代那些与处境相关的和恰当的特性。因此,思维变得模糊、省略及隐晦,其言语表达令人不可理解。思潮断裂和无关的插入语频繁出现,思想似乎被某些外部力量撤走。心境的特点是肤浅、反复无常或不协调。矛盾意向和意志障碍可表现为惰性、违拗或木僵。可存在紧张症。起病可为急性,伴严重的行为紊乱;亦可为潜隐性;伴逐渐发展的古怪观念和行为。本症的病程同样有很大的变异,慢性或衰退并非不可避免(采用第五位编码指明病程)。部分病例的转归是痊愈或近乎痊愈,在不同文化和人群中其比例可能不同。两性的患病率大致相等,但女性起病较晚。
虽然无法分辨出严格地标示病理性质的症状,但出于实践的目的,有必要将上述症状分成一些对诊断有特殊意义的、并常常同时出现的症状群,例如:
(a)思维鸣响,思维插入或思维被撤走以及思维广播;
(b)明确涉及躯体或四肢运动,或特殊思维、行动或感觉的被影响、被控制或被动妄想;妄想性知觉;
(c)对病人的行为进行跟踪性评论,或彼此对病人加以讨论的幻听,或来源于身体一部分的其它类型的听幻觉;
(d)与文化不相称且根本不可能的其它类型的持续性妄想,如具有某种宗教或政治身份,或超人的力量和能力(例如能控制天气,或与另一世界的外来者进行交流);
(e)伴有转瞬即逝的或未充分形成的无明显情感内容的妄想、或伴有持久的超价观念、或连续数周或数月每日均出现的任何感官的幻觉;
(f)思潮断裂或无关的插入语,导致言语不连贯,或不中肯或词语新作;
(g)紧张性行为,如兴奋、摆姿势,或蜡样屈曲、违拗、缄默及木僵;
(h)“阴性”症状,如显著的情感淡漠、言语贫乏、情感反应迟钝或不协调,常导致社会退缩及社会功能的下降,但必须澄清这些症状并非由抑郁症或神经阻滞剂治疗所致;
(i)个人行为的某些方面发生显著而持久的总体性质的改变,表现为丧失兴趣、缺乏目的、懒散、自我专注及社会退缩。
诊断要点 诊断精神分裂症通常要求在一个月或以上时期的大部分时间内确实存在属于上述(a)到(d)中至少一个(如不甚明确常需两个或多个症状)或(e)到(h)中来自至少两组症状群中的十分明确的症状。符合此症状要求但病程不足一个月的状况(无论是否经过治疗)应首先诊断为急性精神分裂症样精神病性障碍(F23.2),如症状持续更长的时间再重新归类为精神分裂症。
回顾疾病过程可发现在精神病性症状出现之前数周或数月,有一明显的前驱期,表现为对工作、社会活动、个人仪容及卫生失去兴趣,并伴广泛的焦虑及轻度抑郁或先占观念。由于难以计算起病时间,一个月的病程标准仅适用于上述特征性症状,而不适用于任何前驱的非精神病期。
如存在严重的抑郁或躁狂症状则不应诊断为精神分裂症,除非已明确分裂性症状出现在情感障碍之前。如分裂性症状与情感性症状同时发生并且达到均衡,那么即使分裂性症状已符合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也应诊断为分裂情感性障碍(F25,-)。如存在明确的脑疾病或处于药物中毒或戒断期,则不应诊为精神分裂症。在癫痫或其它脑病时所发生的类似障碍应在F06.2处编码,而由药物所致者应编码于 FIX.5。
病程的形式 可采用下列第五位编码对精神分裂性症障碍的病程进行分类: F20.XO 持续性 F20.X1 发作性,伴有进行性损害 F20.X2 发作性,伴有稳定性损害 F20.X3 弛张发作性 F20.X4 不完全性缓解 F20.X5 完全性缓解 F20.x8 其它 F20.X9 观察期尚不足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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