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性运动功能发育障碍总论 诊断要点
本障碍的主要特征是运动共济发育严重损害,不能单纯归因于弥漫性智力发育迟滞或任何特定的先天和后天神经科障碍(除非隐含着共济失调障碍)。运动笨拙常伴有某种程度的立体视觉认知作业的操作困难。
诊断要点
患儿的精细或粗大运动作业中的运动共济能力显著低于其年龄和综合智力所应有的水平。最好能用标准化精细和粗大运动共济个别测试来评价。应从发育早期开始就已存在共济失调(即不应是后天缺陷的组成部分),也不应是任何视听觉缺陷或任何具有诊断意义的神经系统障碍的直接后果。
本障碍累及精细或粗大运动共济的程度,以及运动不能的特殊形式因年龄而异。运动发育的重要指征延迟出现,并可伴有某种言语困难(特别影响到发音)。幼儿步态笨拙。学路,学跳和学上下楼都很慢。可能难以学会系鞋带、系扣子解扣子和投接球。患儿的精细和/或粗大运动一般较笨拙:爱掉东西、好跌跤、易憧到障碍物上,字写得也不很好。图画能力常较差,不能走纵横交错的迷宫,搭积木、搭建筑模型、玩球和描画和认识地图能力也很差。
在多数病例,仔细的临床检查可发现显著的神经发育不成熟的迹象,如悬空肢体的舞蹈样运动,或镜像动作和其他伴随的运动特征,以及精细和粗大运动共济不良的各种体征(一般描述为神经系统“软”体征,因为可见之于正常幼儿并缺乏定位价值)。可出现双侧健反射亢进或减弱,但无不对称现象。
一些患儿可有学业困难,偶尔会很严重;某些病例还伴有社会一情绪一行为问题,但对其频度或特征知之甚少。
不存在具有诊断价值的神经科障碍(如大脑性瘫痪或肌营养不良)。但有些病例有围产期并发症史,如出生体重过轻或明显早产。笨拙儿童综合征常被诊为“轻微脑功能失调”。这里不推荐使用该术语,因它具有多种不同的、相互矛盾的含义。
包含:笨拙儿童综合征
发育性共济障碍
发育性运动不良
不含:行走与运动异常(R26.-)
继发于精神发育迟滞(F70-F79)
或某种特定性有诊断意义的神经系统障碍(G00-G99)的共济失调(R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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