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南京心理咨询网 > 频道中心 > 诊断标准 > ICD-10 > 正文

产褥期伴发的精神及行为障碍,无法在它处归类

产褥期伴发的精神及行为障碍,无法在它处归类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17 11:29:33          ★★★
产褥期伴发的精神及行为障碍,无法在它处归类

   

    本分类只适用于那些伴发于产褥期(分娩后六周内),不符合本书中它处诊断标准的精神障碍,及那些或是因为无法获得充足的资料,或是因为存在其它特殊的临床特征,因而使其无论在何处分类都不恰当的精神障碍。通常产褥期伴发的精神障碍也可使用其它两个编码:第一个编码分布在第五章(F),标出了精神障碍的特殊类型(F30-F39),第二编码是ICD-10的O99. 3(伴发于产褥期的精神疾病及神经系统疾病)。

[关闭窗口]        [回到页首]
 
F53. 0  轻度的产褥期伴发的精神及行为障碍,无法在它处归类

   

    轻度的产褥期伴发的精神及行为障碍,无法在它处归类

    包含:产褥期抑郁NOS

          产后抑郁NOS

[关闭窗口]        [回到页首]
 
F53. 1  重度产褥期伴发的精神及行为障碍,无法在它处归类

   

    重度产褥期伴发的精神及行为障碍,无法在它处归类

    包含:产褥期精神病NOS

[关闭窗口]        [回到页首]
 
F53. 8  其它产褥期伴发的精神及行为障碍,无法在它处归类

   

    其它产褥期伴发的精神及行为障碍,无法在它处归类

[关闭窗口]        [回到页首]
 
F53. 9  产褥期精神障碍,未特定

   

    产褥期精神障碍,未特定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TOP:向上】【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5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发表评论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信息搜索

咨询预约

  • 咨询预约
  • 咨询预约
  • 业务合作

南京心理咨询中心,南京心理咨询师,南京心理诊所,南京心理咨询,心理咨询,最好的心理咨询中心 森知公司版权所有 Copyright © http://www.025xl.com


中心地址:南京市龙蟠中路329号(陶然苑)1206室 (南京电视台对面) 预约电话:025-84470026 84683302 E-mail:025XL@163.com

苏ICP备09041759号 常年法律顾问 许乃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