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17 12:26:25 ★★★ |
躯体形式的植物功能紊乱
病人表现的症状似乎是由于主要或完全受植物神经支配与控制的器官或系统的躯体障碍所致,即:心血管系统、胃肠道系统、呼吸系统(泌尿生殖系统的某些方面也包括在内)。最常见最突出的情况是累及心血管系统(“心脏神经症.”)、呼吸系统(心因性过度换气和把逆则和胃肠系统(“胃神经症”和“神经性腹泻”)。症状通常为两种类型,但任何一种都不能证明有关器官和系统存在躯体障碍。作为主要诊断依据的第一种类型症状的特点是,其主诉以植物神经兴奋的客观体征为基础,如心悸、出汗、脸红、震颤;第二种类型症状的特点是更具个体特异性和主观性,而症状本身是非特异的,如部位不定的疼痛、烧灼感、沉重感、紧束感、肿胀感。病人把这些症状归于特定的器官或系统(与植物神经症状相同的系统)。本病的特征性临床相就在于,明确的植物神经受累、非特异性的附加主观主诉,以及坚持将障碍归咎于某一特定的器官或系统这三者的结合。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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